2017年11月10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2019年9月10日,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出版集团向山东省财政厅提交了《关于回拨山东出版首发上市国有股转持全国社保基金股权的请示》,山东省财政厅向财政部转报了申请。2022年11月16日,财政部向山东省财政厅批复了《财政部关于批复同意山东出版首发上市国有股转持全国社保基金股权及分红的函》,同意将根据原国有股转持政策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山东出版股权2,624.9615万股及相关现金分红30,187,057.25元回拨至原国有股东。 其中包括文化基金的1,095,757.95现金股利,及952,833股山东出版股票。
为推进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出版”或“公司”)转型升级,增加公司资本性收入,促进出版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运作能力,提升公司价值,山东出版及山东出版全资子公司山东出版数字融合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华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黄河流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民科创(青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鲁版致远数融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山东出版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2亿元,山东出版数字融合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0.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参与设立鲁版致远数融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参与设立鲁版致远数融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17年11月10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2019年9月10日,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出版集团向山东省财政厅提交了《关于回拨山东出版首发上市国有股转持全国社保基金股权的请示》,山东省财政厅向财政部转报了申请。2022年11月16日,财政部向山东省财政厅批复了《财政部关于批复同意山东出版首发上市国有股转持全国社保基金股权及分红的函》,同意将根据原国有股转持政策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山东出版股权2,624.9615万股及相关现金分红30,187,057.25元回拨至原国有股东。 其中包括文化基金的1,095,757.95现金股利,及952,833股山东出版股票。
为推进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出版”或“公司”)转型升级,增加公司资本性收入,促进出版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运作能力,提升公司价值,山东出版及山东出版全资子公司山东出版数字融合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华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黄河流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民科创(青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鲁版致远数融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山东出版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1.2亿元,山东出版数字融合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0.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参与设立鲁版致远数融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